一、主办:滨州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竞赛日期:2019年4月25日~26日
三、竞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四、参赛单位与组别
(一)学生甲组:非体育专业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二)学生乙组:体育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三)教工组: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组队参加甲、乙、丙、丁组比赛。(甲组年龄在50岁以上;乙组年龄在41—50岁;丙组年龄在31—40岁;丁组年龄在30岁以下)
五、竞赛项目
(一)学生甲组项目
1.学生男子甲组田径运动项目:100 M、200 M、400 M、800 M、1500 M、5000 M、4×100 M接力、4×400 M接力、10×1200 M接力、110 M栏(栏距9.14M,栏高8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竹)、
2.学生女子甲组田径运动项目:100M、200 M、400 M、800 M、1500 M、3000M、4×100 M接力、4×400 M接力、10×800 M接力、100M栏(栏距8.50M,栏高76.2CM)、跳高、跳远、铅球(4 Kg)、铁饼(1 Kg)、标枪(竹)。
(二)学生乙组项目
1.学生男子乙组田径运动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距9.14M,栏高91.4C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
2.学生女子乙组田径运动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距8.50M,栏高76.2C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 Kg)、铁饼(1 Kg)、标枪(600g)。
(三)教工组项目
1.教工男女甲组:推实心球。
2.教工男女乙组:推实心球、立定跳远、50 M抱球跑、100米。
3.教工男女丙组:100M、200 M、立定跳远、铅球(男5Kg、女4Kg)。
4.教工男女丁组:100M、200M、400M、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男5Kg、女4Kg)、4×100M接力、4×400M接力
六、参赛办法
所有比赛项目,凡1队或1人报名者,不予编排;学生运动员必须穿着运动服装持学生证参赛,胸前佩带学校统一印制的号码标识,佩带时须四角固定,否则不准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或不参加比赛,凡违反者,每人次从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同时取消精神文明代表队评选资格。
1.学生甲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0人(男女各30人);学生乙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各代表队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每队不得超过四人,各项接力限报男、女各1队。
2.教工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项不得超过3人,各参赛队接力项目限报1队。
七、竞赛办法
田径运动项目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学生组径赛项目中3000M和5000M均为决赛一个赛次;1500M超过15人为预、决赛两个赛次;其他径赛项目超过8人为预、决赛两个赛次;教工组径赛项目均为决赛一个赛次。
八、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田径接力项目按两倍计分。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和奖牌,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人(队)时,减一录取。
(二)学生组田径运动项目创(超)学校纪录加20分。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按得分总和排定名次;如果相等,则按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同,则按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
(四)学生甲组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学生乙组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并颁发奖杯;如遇积分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五)大会设特殊贡献奖、精神文明代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人员奖项(评选条件另发)。
九、报名办法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登陆体育学院主页或办公系统,下载“Access报名盘”压缩包,并选派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完成报名录入工作。具体录入方法请登陆体育学院网站“运动竞赛”栏进行查看。
(二)请各单位于4月5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只将本单位已录入完毕的“Access报名盘”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邮件到bzxyydh@163.com,并将打印版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交体育学院办公室许海波老师处(电话:88093;3190093)。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各阶段报名工作,并提交相关数据和材料。如报名手续不完整,不予受理;逾期报名者,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单。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15205437037 朱老师,或加入滨州学院运动会官方QQ群(517230491)咨询。
十、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审查运动员资格及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经审查参赛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比赛过程、结果有异议者,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领队签字)提交仲裁委员会。
十一、其他
(一)大会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
(二)若参赛运动员确因伤病不能继续参加比赛,必须出具医院病历证明,到运动会组委会办理请假手续。
(三)运动员参加田径项目比赛所穿跑、跳鞋必须符合塑胶场地规则要求(跑鞋鞋钉不得长于9毫米,跳鞋鞋钉不得长于12毫米),否则不得入场比赛。
(四)各单位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定于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体育学院会议室(实验中心B-317)召开。
(五)各二级学院学生参加入场式方队人数为50人,入场方案另行通知。
(六)开幕式大型团体操表演方案另行通知。
(七)因学校重大活动或气候原因不能按时举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以学校通知为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滨州学院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滨州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