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749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统计工作依据《滨州学院学科与科研类业绩核算办法》(滨院政2021-108号)执行。

二、教职工按照表格要求填写《2022年度学科与科研业绩统计表》。

三、注意事项

1. 各单位人员以人事处核定的全部在编在岗人员为准,兼职人员不作统计。

2. 所有科研业绩数据遵循首位负责制,参与成员不需重复填写。

3.按样本规范填写《2022年度学科与科研业绩统计表》(附件2),数据录入后自动赋分,切忌改动表格公式、字体及格式

4.《2022年度学科与科研业绩统计表》中所填科研业绩内容将按照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内容进行审核。

5. 《2022年度学科与科研业绩统计表》中高水平科研贡献表单仅填写《滨州学院学科与科研类业绩核算办法》(滨院政2021-108号)界定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如下:

“科研项目: 须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当年新立项市厅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或当年单项到账经费 1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

学术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 SCI、 SSCI、 A&HCI、EI、 CSSCI、 CSCD、 中文核心、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等期刊论文,《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等理论版发表的文章, CPCI、 CCF( A 类、 B 类、 C 类) 会议论文, 《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等摘登或全文转载的论文。

学术著作: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和编著等,重复率不超30%。

专利:指有转化潜力、尚未转移转化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及PCT 专利”。

不能计入高水平科研贡献的成果可以继续在非绩效类表单中登记。

6.填写Excel附件需要注意:请使用Microsoft 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电子表格,并启用宏。附件2由于带有宏设置,无法上传学校网站,将通过科研秘书群发布,请从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获得。

7. 各单位2022年12月29日下午17:00以前将所属教职工的个人业绩得分表汇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keyanchu319@163.com,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2022年度学科与科研业绩统计表》”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冯璐(科技科)电话: 18769608727

张连举(人文科)电话: 1885432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