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 号)文件精神,做好 2024 届毕业生《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简称体测证书)颁发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 28 号)要求,依据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办 法》(滨院政〔202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范围:2024届毕业生。
三、任务分工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人:李振)
1.负责制订 2024 届毕业生体测证书颁发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提供 2024 届毕业生体测成绩数据和等级证书数据。
3.负责体测证书的打印发放。
(二)学生工作(武装)部(处)(负责人:边小玲)
1.负责将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办法》 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2.配合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体测证书颁发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人:齐丽霞)
1.负责体测证书颁发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管。
2.会同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研究解决体测证书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四)二级学院(负责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成立二级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校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把相关通知和要求传达给学生。
2.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体测数据核对和证书分发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成绩评定。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校体测中心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完成数据上报。省教育厅采用学校历年上报测试数据计算学生毕业总成绩,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平均得 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二)等级划分。等级证书制度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级。学生 毕业总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80.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60.0—7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 书;未达到 60 分者,不颁发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未参加全 部测试的学生(专科每学年1次,共3次;本科每学年1次,不少于4次;专升本每学年1次,共2次),不颁发等级证书。
(三)成绩补报。因实习、伤病原因未参加毕业年度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补测,集中补测安排在4月 20日,请符合 条件的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补测报名,并积极准备按时参加 测试。补测成绩公示无异议后,于 4 月底前在“大学生体质健 康等级证书管理系统”中提交。
(四)成绩核验。体测中心5月初登录“大学生体质健康 等级证书管理系统”,组织学院对毕业生信息及测试数据进行核验,提交系统备案制证。
(五)证书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级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模板,学校印制。等级证书加盖 学校印章和校长签名章,并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颁发工作。
“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管理系统”可查验等级证书真伪。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体测证书颁发工作,要根据实施方案,深入学习研究,明确责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协同做好证书发放的各项准备、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有序完成。要提前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师生认可度,提升校园体育活跃度,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二)加强教育,注重引导。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发挥体测证书的杠杆作用,指导、督促学生开展日常体育锻炼,提高学生锻炼的积极性。体育学院要切实改革体育教学,促进学生科学锻炼,提升教学效果。
(三)严格纪律、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体测证书颁发工作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证书颁发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