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156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 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航空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办法》(滨院政〔202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推动学生体质健康全面达标,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任务分工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人:李振)

1.负责制订2024年春季学期体质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测试场地的准备,测试设备调试、安装及维护工作;

4.负责测试教师选派、动员、培训、组织工作;

5.负责测试志愿者的选拔、培训、服务时长认定工作;

6.负责测试数据分析、建档、整理、汇总、上报、反馈工作,根据测试结果编制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

7.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研判、干预,安排专门教师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8.指导各二级学院为每位学生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二)学生工作(武装)部(处)(负责人:边小玲)

1.负责将《山东航空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办法》纳入新生的入学教育内容;

2.配合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标准》测试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动员、测试监督与安全教育等工作。

3.负责将体质测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测评。

(三)教务处(负责人:齐丽霞)

1.负责体质测试工作的总体协调;

2.会同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确定测试工作安排;

3.负责将学生《标准》测试成绩纳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李帅)

1.负责设置固定的医疗服务点,安排医务人员测试全过程现场值守,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测试期间用电保障工作;

3.负责测试场地卫生保洁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人:张斌)

1.负责统筹测试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

3.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二级学院(负责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成立二级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体测工作;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校实施方案和《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告知书》,与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及时准确地把相关通知和要求传达给学生;

3.摸排特异体质学生和因病不适合测试的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参加测试学生名单,确认参加测试学生的身体状态,为确有需要的学生办理免测、缓测手续,确保学生测试安全;

4.教育、引导、组织学生按《标准》测试项目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测试参与率、及格率和测试安全;

5.安排专人组织、陪同学生参加测试,督促学生按照测试要求做好测试准备;

6.加强对学生测试过程的教育与管理,维持测试秩序,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7.及时将测试结果向学生公布,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8.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根据体测中心反馈的学年数据及时准确填写每位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存入学生档案;

9.依据测试结果对学生评优评奖资格和毕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测试时间及范围

(一)测试时间

春季学期:2024年5月18日-5月26日期间的周六、周日。

补测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集中测试。

上午测试时间:8:30-11:30     集合时间:8:00

下午测试时间:14:30-18:00    集合时间:14:00

(各二级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测试范围

春季学期:我校2021级在校本科生、2022级在校本、专科生及2023级跨校生。

四、测试内容及标准

(一)测试内容

体质测试项目共计九项: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二)测试标准

本次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有着较好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见附件7)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根据实施方案,深入学习研究,明确责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协同做好测试的各项准备、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测试工作有序完成。

2.加强教育,注重引导。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宣传,指导督促学生开展日常体育锻炼,及时传达测试方案,严格组织报名和免、缓测审核,做好安全教育、诚信测试教育,对于长期不锻炼的学生,建议延期测试。

3.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各学院须安排专门教师带队组织本学院学生测试工作,在测试前一周,将本学院确认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本人签字)、顺序安排和免测、缓测学生名单及材料交体育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实验楼B7-320),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uatice@163.com,缓测学生和不及格学生在补测阶段安排时间集中进行测试。

材料提交联系人:王红  手机:15954318249

测试工作联系人:周明  手机:15169962288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安排

2.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告知书

3.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承诺书

4.****学院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名单(2024年春季学期)

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24年4月7日

附件2

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告知书

各位同学:你们好!

为了安全、按时、有效地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任务,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后进行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5月26日。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附后,请务必按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二、测试内容

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测试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三、测试地点

1.室内测试项目: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室外测试项目:400米田径场。

四、注意事项

1.加强体育锻炼,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良好习惯。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测试前请注意休息,切忌通宵熬夜;测试前两小时进餐,不得空腹参加测试。

3.在体育教师指导下,在学院负责教师、各班体育委员的带领下,充分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避免运动损伤。

4.请按所在学院时间安排并进行测试签名确认后方可进行测试,测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参加测试,严格遵守测试安排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不再另行安排测试,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5.测试时,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体测二维码参加测试。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发现作弊,如替考等情形的,按照学校考试作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请同学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测试,如果隐瞒身体不适宜状况而参加测试的,所引起的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有以下情况的同学可申请免测,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据的医学证明,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由所在学院统一提交免测名单与材料。

1)体育保健课学生。

2)身体患有以下疾病者:

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

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

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

④运动系统疾病: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

附件3

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承诺书

本人为参加2024年春季学期山东航空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考生,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确定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按照《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参加体质测试,并遵守各项测试要求,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或使用非正常手段参加测试,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测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致使个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承诺人:

学  号:

                 学院        专业     级     

附件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